羊樓洞因“茶”設立釐金專局

因為有唐、宋茶馬互市的歷史延續,赤壁從明代中葉就出現帽盒茶(磚茶的前身),仍然主要銷往蒙古、新疆等邊疆地區。隨著康熙二十八年(1689)中俄《尼布楚條約》的簽訂,赤壁的茶葉開始進入到俄羅斯。特別是清雍正五年(1727年),事關中俄兩國通商的《恰克圖條約》簽訂後,歐亞茶葉之路正式確立,羊樓洞磚茶大量銷往恰克圖。

歐亞茶葉之路主要有福建的崇安、湖北的羊樓洞和湖南的安化三個起點。這三個起點代表三個著名茶區,各自在中俄茶葉貿易中發揮著作用。據《茶業通史》(中國農業出版社):“羊樓洞茶區在1850年前後的最盛時期,有70多家茶號,出產紅茶達30萬箱,每箱25公斤,都被英俄洋行搶購一空。”兩三年後,羊樓洞的茶葉生產和貿易開始進入巔峰。

1853年(咸豐三年),太平軍占領南京,武夷山茶路中斷,晉商各家進一步開辟羊樓洞和兩湖交界處羊樓司茶山,各路商賈雲集,羊樓洞成為最重要、最興盛的萬裡茶路源頭。

也正是為了抗擊太平天國起義,各省督撫先後提出加征茶釐,以助軍餉。湖北巡撫胡林翼,見羊樓洞茶市生意興隆,也於咸豐五年(1855),在羊樓洞設立釐金專局,並在周邊產茶縣鎮設立分局,除了抽收茶釐,還征收煙、酒、牙各稅。茶釐抽收方法分箱釐、業釐、行釐三項,實行一道並征,箱茶主要是成箱出口之磚茶,大箱每百斤抽銀釐一兩二錢五分。當年羊樓洞釐金專局就有額征銀十八萬三千八百兩、錢十一萬四千九百串。

 

羊樓洞茶稅局兼理“全省茶稅”

羊樓洞釐金專局後來更名為“羊樓洞茶稅局”,具體何時變更,暫無考證。但從1921年第25期《江蘇實業月志》上登載的《湖北茶業之近況》長文中就有“創自咸豐五年的‘羊樓洞茶稅局’”這一說法。

對於羊樓洞茶稅局的組織機構,《湖北茶業之近況》中也表述得非常清晰:“設總局於羊樓洞,經征通山、蒲圻、崇陽、咸寧、通城、嘉魚六縣茶稅。其所隸屬者,有柏墩、通山、崇陽、島口、楊芳林五局。馬橋、新店、富有、蝦蟆嶺、沙坪五分卡。每年春設冬撤。”

下屬的五個分局中,柏墩在咸寧縣境內,島口在嘉魚境內,楊芳林也在通山境內。設立五個分卡中,馬橋屬於咸寧,新店屬於蒲圻(今赤壁),富有屬於通山。至於蝦蟆嶺茶稅卡,究竟屬於蒲圻還是嘉魚,也無從考證。

由於整個湖北只有“羊樓洞茶稅局”這一個專業茶稅機構,所以“羊樓洞茶稅局”除了經征通山、蒲圻、崇陽、咸寧、通城、嘉魚及其周邊茶稅,還兼理指導全省其它產茶區茶稅的征收。1876年,宜昌之所屬長樂縣(現五峰土家族自治縣)一帶,“如漁陽關等處均有開辦茶莊生意,頗行暢旺”。湖北巡撫衙門為了理順茶務,抽收茶釐,專門發布《總辦湖北通省牙釐總局示》(見1876年第394期《萬國公報》大清國事),要求“應由宜昌局仿照羊樓洞茶章,辦理一體抽釐,籍濟餉需,並在經過沙市局,由該商報明查驗,如核對釐局完釐數目相符,即予放行,不再重復抽釐,用示體恤且恐該商攜帶銀錢長途不便,擬令在漢鎮局一體完繳預照,以昭簡便。”

除札行宜沙各局遵辦,湖北通省牙釐總局還對茶商明確示諭:“知悉爾等赴長樂一帶采辦茶斤,准予仿照羊樓洞章則,前赴釐局報明完釐領票,仍於經過之沙市局聽候驗票放行,如有願在漢鎮局完納錢銀票據,攜往抵交茶莊者,概聽其便。該商務需照章報釐,勿得夾帶影射,稍涉弊漏,至於究罰其各凜遵勿達,特示。”

羊樓洞茶葉生產貿易在湖北乃至中國近代經濟活動中有著特殊地位,羊樓洞茶稅局理所受到官府的高度重視。清末政治家,洋務運動的代表人物盛宣懷的親屬盛春頤曾長駐羊樓洞擔任“茶釐委員”,坐收茶稅。湖廣總督張之洞在給盛宣懷的電就曾提及這件事。

 

民國初期的“湖北茶稅局”

民國初年,羊樓洞茶稅局仍循晚清舊制,只是“普通茶釐則歸沿江口貨各局征收。但是因為稅重釐輕,易生趨避”。特別是幾個茶卡,因為“春設冬撤”,“亦虞漏稅”。

1916年(民國五年)春,湖北官府決定將羊樓洞茶稅局改名為“湖北茶稅局”,並“奉准改組,定位常設機關”。1921年第25期《江蘇實業月志》上登載的《湖北茶業之近況》詳細記錄了此次改革情形:

“裁撤內地之馬橋、富有、蝦蟆嶺三卡,添設沿江之富池口、金口、武泰閘、寶塔洲、樊口五卡。並將分局名稱一律改為分卡。由是湖南出口茶斤以及陽新、大冶等處之茶,均歸本局征收矣。七年六月以武長火車軍用將竣售票裝載,即茶商運貨將有分裝火車之議,遂呈請在趙李橋、咸寧兩站各添設分卡,於七月一日先行開辦,候車驗貨。所有局卡經征情形備列於後。”

總局設於蒲圻縣屬羊樓洞,經征本地及湖南羊樓司運有地方之茶稅。查光緒初年,蒲圻紅茶裝運有十余家,歷年逐漸逸減。今僅有七家,不及從前十分之一。茶業之衰於此可見。

新店分卡,設於蒲圻縣境新店鎮,離總局陸路三十裡,與湖南臨湘縣只一水之隔。經征湖南羊樓司之茶稅,及羊樓洞山西幫所制各種黑茶磚稅。西幫茶莊雖在羊樓洞成磚,而完稅填票必須至新店者。因由羊至新系用小車推運,到新彙齊後,始可裝船。但是否裝入一船或分裝數船,總局不能確定。故必須到新後,在新卡完稅。如裝一船則填一票,如分裝兩船,則填兩票,可免船票不符之狀。湖南羊樓司紅茶箱已在湘省完稅,則給紅茶稅票向新卡呈驗,不再重征。其余裝箱等件,僅有湘釐票者,新卡當再征正稅一道。所有在總局完稅運出之茶,亦必經過該卡派員查驗之後,始可放行。

島口分卡,設於嘉魚縣島口鎮,離總局陸路九十裡。襟江帶河,本處並不產茶。凡湖南聶家市白荊橋等處出口之茶經過該卡,有湘釐票呈驗者,概行抽收正稅一道。羊樓司、新店兩處完稅應出之茶,亦歸該卡查驗放行。

寶塔洲分卡,設於嘉魚縣屬寶塔洲,離總局水路一百二十裡。地濱大江,當湘省來鄂衝要,專征湖南出口茶稅,並查驗羊樓洞、新店、島口、沙坪、崇陽等處完稅運出之茶。從前湖南出口茶斤,經過該處由寶塔洲百貨征收局抽收過境茶釐一道。民國五年將茶釐一部分劃歸茶稅局設卡經征,故現在仍照釐率抽收。

通山分卡,設於通山縣城,離總局陸路一百五十裡。征本地茶稅,每歲收數青茶十居七八,紅茶、黑茶辦者絕少。該縣東鄉摸石潭地方所產毛紅居多,出富池口運至九江銷售。此項茶稅有在富池口分卡完納者(亦有在通山卡報稅),悉聽商人自便。

楊芳林分卡,設於通山縣屬楊芳林鎮,離總局陸路一百五十裡。經征本地茶稅,每歲收數只有紅茶一種,青茶、黑茶尚未有人采辦。其運道由富池口、金口運至漢口。

金口分卡,設於武昌縣屬之金口鎮,離總局水陸三百六十裡。復驗通山、柏墩、楊芳林各處完稅運出之茶。其有距該三卡地方較遠,未經完稅運出者即歸本卡經征。向由金口征收局管轄,同於民國三月一日五年劃歸茶局,惟所征者均系鄂省之茶。

柏墩分卡,設於咸寧縣屬之柏墩,離總局陸路一百五十裡,經征本地茶稅,紅茶、黑茶居多。又距柏墩二十裡馬橋地方,亦有茶莊兩家,專辦紅茶。應完之稅由柏墩分卡員司前往查驗抽收。

崇陽分卡,設於崇陽縣城,離總局陸路六十裡,經征本地茶稅,以紅茶為大宗。近年茶商設莊購黑茶者,只有三四家,雖該處種茶者少,求過於供。每歲開秤時門市所收入者無幾,必須遣人持秤分赴各鄉收買,不足則分莊通山、通城等處以購之。

富池口分卡,設於陽新縣屬富池口,離總局水陸七百余裡,經征陽糊、大冶、通山等處運銷九江之茶稅,以毛紅為大宗。向由武穴征收局管轄,同於民國五年三月一日起劃歸本局,設卡按照稅章征收。

沙坪分卡,設於崇陽縣屬沙坪鎮,離總局陸路六十裡,經征本地茶稅。收數專恃紅茶,向來該鎮茶莊有數十家,每年所辦之茶其實不盡系沙坪所產,由江西、湖南運來者頗多。其運道系由水道用小船裝運。自崇陽河順流而下,經蒲圻縣至陸溪口,換裝大船出長江,行抵漢口。近年茶務衰敗,該處設莊不過數家而已。

樊口分卡,設於陝城縣屬之樊口鎮,離總局水陸六百余裡。其地並不產茶,即他處之茶經過者亦少,向由樊口征收局管轄,同於民國五年三月一日起劃歸本局設卡,按照稅章征收。

武泰閘分卡,設於武昌縣屬武泰閘,離總局水陸四百二十余裡。並非產茶區域,專為堵截陽新、通山、大冶、咸寧等地運出茶斤。原由武昌征收局管轄,亦於民國五年三月一日起劃歸本局設卡,按照稅章征收。

趙李橋分卡,設於蒲圻縣屬趙李橋車站,離總局八裡。峒中茶商運貨赴漢系由新店小河出河為時甚久,拔載亦煩。現在武昌車站售票裝運在即,各商有分裝火車之議,遂由局呈准在該處設分卡稽征,於本年七月一日開辦。

咸寧分卡,設於咸寧縣,離總局一百五十裡。本年七月一日始行開辦,稽征通山、楊芳林等處由火車運漢之茶稅,兼復驗通山、楊芳林、柏墩等處經過茶船。

 

茶業的衰落導致“茶稅局”蛻變

清末民初,羊樓洞茶市日益衰落,磚茶、紅茶出口額不斷緊縮。主要是因為華商與外商(特別是俄商)的競爭和印度、錫蘭、爪哇、日本等茶的衝擊。直至宣統年(19091910年),滿清政府還在為茶葉的復興不懈努力,設立了羊樓洞模範茶場和講習所。然而由於辛亥革命導致清朝覆滅,很多後續茶政改良不能得以實施。特別是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,對羊樓洞茶區的磚茶出口打擊是致命的。

很多茶商的經營難以維系,減輕茶釐,成為當時官府的親民之舉。1918107日,湖北省長“為咨復事,准咨開據湖北財政廳長呈稱以湖北茶稅局比額,全年計銀九萬兩,錢十一萬七千八百二十八串,現既奉令,將東征二成減免一成。”(見19185卷、第59期《財政月刊》“公牘:賦稅:咨湖北省長湖北茶稅准其剔除比額請轉飭遵照文”)。192489日,農商部還同意漢口茶業公所所請,將武羊火車貨捐局所征箱茶捐稅豁免。湖北茶稅局192312月份征收額僅為一萬七千三百五十九吊。

 

茶市衰敗,導致羊樓洞茶區之茶稅的征收已經無法維系“茶稅局”的存在。於是民國政府在20世紀30年代初,將湖北茶稅局再次更名為“羊樓峒營業稅局”,總局設在羊樓洞,在各縣設立稽征所,其征收範圍、職能也發生很大變化。盡管如此,它仍然是管轄鄂南地區的稅務總局。

 

當時由於國內戰事不斷,“羊樓峒營業稅局”舉步維艱。1933318日,湖北省財政廳在給羊樓峒營業稅局長的指令中,就提出:“各縣政府對於征收機關均有協助保護之責,遇有事件,應由該局長直接商請管轄區域內縣長協助辦理,如有把持阻擾情事,應即據實報廳核辦。各縣稽征所對於駐在縣縣長雖不相統轄,然為稅務進行起見,得就近呈請保護協助,以資便利。武裝隊士維護征收,自是切要之問,應候令行蒲圻縣政府查酌辦理,所請自行組織護征隊一節……”(見19331-3月期《湖北財政季刊》總務:指令羊樓峒營業稅局長批答請示八點)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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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資料來源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67c40f430102v9do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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