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青茶簡稱“老茶”,土名“黑茶”,每年秋季采制,故又稱“秋茶”,為制造綠茶磚之原料。鄂南之蒲圻、崇陽、通城、通山、鹹寧等縣以及湘北之臨湘,均有出產。要之,兩湖老青茶之集中地,當以羊樓洞為主。茶葉品質亦以羊樓洞芙蓉山所產者為最佳。所稱“洞茶”,即因該山產茶在羊樓洞制造而著名。民國初年,羊樓洞一鎮曾有制造茶磚之茶莊十余家,全由山西茶商經營,資本雄厚,年產茶磚十余萬擔,自行運銷消費市場,獲利頗豐。後因俄國統制國際貿易,設立茶葉托辣斯部(Tea Trust),統一茶葉之購買,並劃我國內外蒙古為其經濟範圍,我國茶商無法前往與消費者直接交易,故所制茶磚,幾全須經俄商之手。年來羊樓洞之制磚茶莊,數目銳減,民國二十三年只剩五家,制磚總額,亦僅有二萬擔。華商在漢口設立之興商茶磚公司,營業曾興盛一時,近亦同遭厄運,衰敗不堪。繼之而起者,則有本地人臨時湊合之包茶莊,系應外商之需要而設,專制茶磚之材料,謂之“包茶”。其唯一銷路即經漢口忠信昌茶棧之介紹,售與俄國協助會(Centrosojus)。

 

     所謂“包茶”,即產地茶莊收購毛茶,加工再制,運銷漢口,以供茶磚廠壓制茶磚之原料者,謂之“包茶”。又稱“老青茶”或“老茶”。民國二十五年,羊樓洞及趙李橋經營此種包茶者,計有宏源川、祥和、順記、怡和、茂昌、恆豐泰、德裕昌分莊、謙益和、德泰裕、德馨及德裕昌總莊等十一家。除宏源川系山西幫經營外,余皆為本地幫。宏源川曾壓制茶磚有年,近以直接銷路斷絕,改做包茶。上列前九家開設於羊樓洞,末二家則在趙李橋。以上十一家茶莊本年共制包茶二萬一千六百余擔,幾全數運往漢口銷售。交易之方法,系每年春末各茶莊由忠信昌茶棧之介紹,與協助會訂立合同,承包采辦。言明采辦數量、茶葉品質、衡器標准、交貨期限、包裝、規格、價格、付款等等。茲將合同原文譯錄如次:

 

 

 

   某年某月某日,立合同者,某某茶莊(以下簡稱賣方)與某某洋行(以下簡稱買方)為買賣羊樓洞老青茶事,議定下列各項,雙方遵守,恐口無憑,立此為據。

 

1)、貨品—雙方同意買賣之貨品名為“老青茶”,即通稱用來制造綠茶磚之羊樓洞“老茶”。

 

2)、數量—買方向賣方定購老茶之數量為若干擔。每擔協定一百斤,即等於英制一百三十三又三分之一磅。額外每擔須由賣方贈送買方淨茶十二斤。故訂購老茶一擔,實際賣方須交淨茶一百十二斤。

 

3)、品質—本合同訂購之老青茶品質,須以去年市場中品質最好之茶為標准。色、香、外觀以及干燥程度,均不得較普通標准為劣。

 

4)、包裝—成交之老青茶須在買方指定之貨棧交割。包裝所用之布袋繩索則由買方供給。所有包皮概歸買方所有。如有遺失等情,賣方必須照價賠償。

 

5)、交割—訂購之茶,得按月分批,由內地運到漢口交貨。惟須於某年某月某日以前,一律交齊。如遇意外事件,如戰爭、運輸斷絕等情發生,經由雙方同意,交割期限,得予相當展緩。

 

6)、價格—老青茶之價格,系經雙方議定每擔為上海規元若干元若干角若干分。照第二條規定,每擔須交淨茶一百一十二斤。

 

7)、付款—賣方將老青茶分組運至買方指定的貨棧交割。貨物運到後,隨即由買方分組過磅檢驗。如經認可,即行按組付款。款由買方簽發支票,交漢口某某茶棧(經紀人)向ÉÏ海某某洋行領款付給賣方。

 

8)、爭執—本合同之賣買兩方閱,如有發生爭執及有關本合同情事,即由雙方各推公斷一人,或由雙方之公斷人另請一公正人公判之。本合同當中證人及經紀人在場,雙方各自簽字蓋章於某年某月某日。

 

說明:史料。原文由金陵大學農學院農業經濟系於民國二十五年六月編纂。有改動。轉載請注明出處。

 

上述資料來源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3fd1a27e0101gwaf.html

 

 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四宜茶坊 的頭像
四宜茶坊

四宜茶坊

四宜茶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