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
赤壁羊樓洞生產的磚茶自明代中葉就銷往新疆地區,並且深受當地群眾喜愛。《湖北通史·明清卷》記載:蒲圻所產茶葉的外銷,為山西、廣東商人所壟斷,山西商人將茶葉運往西北地區的內蒙、新疆銷售,廣東商人則將茶葉運往南方各省銷售。

 

《武漢市志·前志補遺·茶葉貿易》也記載:“明代以後,兩湖茶逐漸取代川陝茶,遠銷蒙古和新疆。為便於長途運輸,明代即有制作茶餅者,到19世紀中期制茶技術有所改進,由制茶餅改為制磚茶,以手操作壓成青磚。兩湖磚茶的制作,集中在湖北蒲圻羊樓洞一帶,規模最大的仍為晉商茶莊。”

 

蔡家藝先生撰的《清代新疆茶務探微》中稱:“晉茶大都是山西商人采自湖北、福建等地,在當地自行收購加工,經由河南山西以達張家口、歸化,請領理藩院印票,販運至新疆各地。”其實福建茶區後期因太平天國占領南京而中斷采辦,湖北成為主產地。

 

 

1875年,左宗棠收復新疆後,著手整頓改革西北茶務。由於左宗棠是湖南人,可以理解他有一些向著湖南的“私心”。左宗棠以“晉商逃散、甘肅茶引無人承課”為由“將新疆並入湖南引地之內,以資直補”。從這時起,甘肅、新疆等地區開始將湖南安化所產黑茶列為“官茶”,而將羊樓洞所產的磚茶降格為“雜茶”。

 

據《新疆圖志·食貨志》:“查甘省官茶,向引西、甘、莊三司,而甘司則直達新疆南北兩路,是新疆本官茶引地。承平時,晉商自蒙古草地興販各色雜茶,有紅梅、米心、帽盒、桶子、大小塊磚茶等名目,自伊犁地方,官為設局抽稅,由將軍監督抽稅”。這裡就有將羊樓洞產“米心、帽盒、桶子、大小塊磚茶”通通列為“雜茶”的記載。

 

在陳宗懋先生主編的《中國茶經》載:“米心,又名米磚,是以紅茶末加工制成的,主要產於湖北蒲圻一帶。舊分‘72米磚’和‘48米磚’。磚模棱角分明,紋面圖案清晰秀麗,色澤烏亮,湯色紅濃,味道醇厚。”

 

米心雖是磚茶,但因其原料為紅茶末,是以《新疆圖志》將其列為細茶,深受哈薩克族人的垂青。

 

左宗棠明知羊樓洞所產的磚茶在新疆邊民中影響至深,所以他也顯得有些敏感或底氣不足。光緒五年,左宗棠在其《覆陳邊務折》中說:“惟南疆吐魯番八城纏回,見磚茶則喜,謂承平時湖茶非私販筒子茶可比,惟地方新復,銷數尚未能暢。”

 

據郭蘊深《論新疆地區中俄茶葉貿易》載:“光緒元年(1875年),俄國人思諾福斯齊等人為開辟肅州(嘉峪關)茶路擅自到中國內地的湖北、四川產茶區及蘭州考察,尋找新的有利可圖的販賣途徑。左宗棠當即明確指出:此行之由楚、蜀來甘,蓋專為探訪茶路也。”

 

後來,隨著情勢的發展,青(米)磚茶由“雜茶”再次演變回歸到“官茶”,探其何故,其原因有二:一是新疆各族人民對青磚茶和米磚茶的喜愛有加;二是清政府為“應對俄茶倒灌新疆,堅持以茶治邊”的需要。

 

據《商務官報》(1908年戊申第四期)伊犁將軍奏議《新疆茶務情形》中描述:“南路天暖喜食細茶,北路天寒喜食粗茶,故自張家口外以至伊犁,凡屬蒙古境內,皆食磚茶,哈薩克兼食紅梅、米星(心)等。”

 

《清德宗實錄》記載,松蕃奏:“新疆伊塔一帶,本系南商官茶引地,近因晉商私茶充斥,官運滯銷,現南商另請新票,赴湖北羊樓洞采辦茶磚,送至關外各處行銷,應准其試辦,下部知之。”

 

《新疆圖志》記載,“舊發茶票三百五十張,南商改辦晉茶(磚茶),續發茶票一百五十張。伊犁創辦公司,請發茶票三百五十張,常年銷數。”

 

羅迪楚《新疆政見》雲:“新疆自准部用兵,分南北兩道,南軍由關隴,北軍由蒙古及草地,而商路亦遂因之。南商川、湖、江、豫、晉、陝,由甘肅出嘉峪關至新疆古城;北商奉、直、晉由張家口、歸化城,專行草地,所謂山後買賣路,亦至新疆古城。”“南商運銷湖南安化之茶”,故稱“湖茶”;“北道運銷湖北羊樓洞之茶,在羊樓洞、漢口制造,改稱晉茶”。

 

 

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8月,伊犁將軍長庚與前將軍馬亮奏請試辦“伊塔茶務公司”,由官商合辦。後因資金周轉困難,宣統二年(1910年),被新任伊犁將軍廣福奏請改為商辦公司。在他們擬定的10條章程中,有“公司專營茶葉,所辦茶類以紅梅為主,川塊次之,米心、觔磚又次之”和“在湖北羊樓洞設廠制造,運輸路線循漢口、張家口、歸化城,取道蒙古草原直驅伊塔”等涉及羊樓洞的重要條款。這裡所說的“川塊”就是“川字青磚茶”,米心也是羊樓洞所產的米磚茶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67c40f430101a2q3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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